这事基本实锤了——某一线男星张三(化名)确实通过维京群岛注册的3家空壳公司,将至少8部影视剧的片酬以"咨询服务费"名义转移至境外账户,涉案金额保守估计超过2亿元。税务机关已经立案,目前不是坐不坐实的问题,而是罚多少、蹲不蹲的问题。
时间拉回到三年前。2023年夏天,张三凭借一部古装权谋剧跻身一线,单集片酬从原来的80万飙升至传说中的300万。按他的工作量,一年接三部戏加两档综艺,年收入轻松破亿。然而正是这一年,他的个人工作室法人变更为一位旅居海外的远房亲戚——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工商变更,成了整件事的导火索。
据知情人士向51爆料调查组透露,张三的"税筹方案"并不复杂——甚至可以说是明目张胆。他在BVI注册的三家公司,经营范围均为"企业管理咨询",注册地址却是同一栋不起眼的办公楼。每当片酬到账,他的工作室便以"咨询服务费""品牌策划费""战略顾问费"等名义,将款项转入这三家海外公司。三年下来,转移金额累计超过2亿元人民币。
更关键的是,这些钱转出去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。
税务系统内部人士匿名表示,此类操作的典型特征是:境内公司常年微利甚至亏损,而海外关联公司却利润丰厚——利润恰好等于境内的"支出"。这在税务稽查中属于重点盯防的红线行为。
今年3月,一封匿名举报信被同时寄往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税务局。举报信中附有详细的银行转账记录和时间节点。虽然举报人身份不明,但业内人士普遍猜测是张三的前合作伙伴,因为两人去年因一桩代言分配问题闹掰后便再无往来。
4月中旬,稽查人员正式进驻张三工作室所在写字楼。据大楼物业人员描述,当天来了五辆车、大约十五个人,带走了整整三大箱财务资料。"他们表情很严肃,上楼之后工作室的人被要求全部留在会议室不准离开。"
事情传开后,张三方面先是沉默了一周,随后通过律师发表声明称"积极配合调查,不存在违法行为"。但到了6月底,一份疑似内部调查进展的文件流出——稽查部门已初步认定张三通过虚假交易转移资金的事实,涉及个人所得税、增值税、附加税等多个税种。
业内多位律师分析认为,如果最终被认定偷逃税款且数额巨大,张三可能面临补缴税款、加收滞纳金、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。更严重的是,若被认定为"逃税罪",首次虽可通过补缴免刑,但他此前是否有过税务问题前科将成为关键变量。
截至发稿前,张三的最后一条微博停留在6月15日,内容是一张他抱着猫的照片,配文"岁月静好"。评论区已涌入超过十万条留言,有人骂、有人挺、更多的是在看热闹。一位粉丝写道:"哥,你要是被冤枉的你就眨眨眼",获赞3.8万。
核心要点
- 1张三通过维京群岛3家空壳公司转移片酬,三年涉案金额超2亿元
- 2以"咨询服务费"等名义将片酬转至境外,资金从未回流
- 3今年3月被匿名举报,4月税务稽查正式立案进驻
- 4若坐实逃税罪,面临补缴+滞纳金+巨额罚款,严重可入刑
- 5律师称是否为"初犯"将决定能否通过补缴免于刑事责任
- 6张三方面沉默超过一个月,最后一条微博停在6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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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条评论 · 51爆料社区
终于有人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扒清楚了。我之前就在想,一个明星一年拍那么多戏,片酬动不动几千万,税怎么可能按工薪阶层那样老老实实交?现在看来,确实全是套路。BVI公司+咨询服务费这套路,在金融圈是个人都知道是干嘛用的。
作为前四大审计,我必须说一句:这种操作的识别难度为0。三家公司注册地址相同、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毫无关系、流水单向流出从不回流——在审计底稿里属于"红旗警告"级别。税务稽查不是不知道,关键是看想不想查。
比较好奇举报人到底是谁。文章里说是"前合作伙伴",去年因为代言分配问题闹掰了——这不就是在说那个谁嘛,懂的都懂。
我追星十年了,从韩娱到内娱,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。但每次看到这种新闻还是会心凉——不是因为他们做坏事,而是因为他们做坏事的时候根本没把我们当回事。2个亿啊,够多少普通家庭过一辈子了。
姐妹别太认真了,娱乐圈本质就是一门生意。粉丝眼里是"哥哥好努力",资本眼里是"这IP还能变现多少"。说白了,我们和他们之间隔着的不是屏幕,是阶级。
有没有人想过一个问题:如果他只是合理避税呢?在法律框架内通过海外架构降低税负,这在跨国公司里是常规操作。当然,如果中间涉及虚假交易、伪造合同这些,那性质就不一样了。目前文章里的证据指向的是后者,但还是要等官方的最终结论。
哈哈哈哈最后那个"岁月静好"真的笑死我了。发完猫照一个月不敢上线,这猫怕不是他找来挡枪的。猫:我谢谢你啊。
51现在的深度调查越来越有料了。从直播间假货到经纪公司逃税再到明星个人税务问题,每篇都有实打实的证据支撑。不像某些营销号靠截图编故事。继续保持这个水准,我看好你们。
确实,51爆料最近几篇深度调查的信息密度比一些正儿八经的调查媒体还高。关键是敢点名道姓,这在现在的环境里很难得。
所以问题来了:为什么每次都是出事了才查?这些明星的收入又不是隐形的,片酬合同白纸黑字,一年赚多少明摆着。税务系统难道不能做风险预警吗?非要等举报才行动?
简单回答:能做,但资源有限。全国税务系统需要重点监控的行业和企业太多了——房地产、金融、互联网、跨境贸易每一个都涉及巨额税款。娱乐圈虽然话题度高,但在总税收盘子里其实占比不大,所以优先级没那么高。当然,这两年确实在加强。
提一个细节:文章说举报信提供了"详细的银行转账记录"。普通人不可能拿到另一个人的银行流水,所以举报人要么是内部人士(财务人员),要么是之前的商业合作伙伴(对公账户记录),要么——这个可能性最小但最劲爆——是张三身边的人。
我说句可能不太中听的话——你们在这义愤填膺,人家说不定正在某个海岛上喝着红酒看你们的评论呢。真正出了大事的人,早就有Plan B了。
话虽这么说,但2亿不是一个小数目。如果真被认定逃税,就算有Plan B也够他喝一壶的。范某某当年那事大家都知道,最后补了8亿多。张三这2亿虽然没到那个量级,但蹲几年的可能性不是没有。
我在影视行业做幕后工作六年了,说点大家可能不知道的吧。这种"税筹方案"在整个行业不是个案,而是标配。我合作过的大大小小几十个艺人,有自己工作室的几乎都会做税务筹划——区别只在于走多远。张三这次翻车不是因为操作太离谱,而是因为被人举报了。如果没人举报,这套方案再用十年也没人管。
所以整个娱乐圈都是这么操作的?那岂不是一查一个准?建议税务部门顺藤摸瓜,一次性把这条产业链上的人全查了。
回复 @吃瓜群众代表:理论上是,但实际上不可能。稽查资源就那么多,你查一个人就要花几个月甚至几年。文娱行业从业者几十万,一个个查二十年也查不完。所以通常的策略是"杀鸡儆猴"——查几个典型,让其他人自己整改。
看到有粉丝在别的帖子下面说"哥哥是被冤枉的,国外开公司是为了发展海外业务"。发展海外业务???他一个在国内拍古装剧的演员,在BVI搞"管理咨询"是为了发展海外业务?骗自己也不能这么骗吧。
从法律角度补充一下:刑法第201条规定的逃税罪,如果是"初犯"且补缴税款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后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。但目前不知道张三之前有没有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过。如果有,那"初犯"这个保护伞就用不了了。这是个非常关键但公开信息中缺失的变量。
补充得很到位。另外,如果稽查认定他"伪造账簿和记账凭证"或者"在税务机关通知申报后拒不申报"这两条情节,那即使补缴也可能无法逃脱刑事责任。要看稽查最终怎么定性。
其实最惨的是和他合作过的剧组。一部剧如果主演出了问题,整个项目都可能被下架。《XX风云》去年拍完到现在还没过审,不知道跟这个有没有关系。几百号工作人员的心血就这么被一个人拖累了。
看到这个新闻一点都不意外。我在娱乐圈工作过四年,后来实在受不了转行了。这么说吧,这个行业里的每一个人都在想办法少交税——从化妆师到导演,从场务到制片人,从群演到顶流。不同的是,大多数人一个月才避几百块,顶流一年避几千万。工具不一样,心态是一样的。
想问下转行去做什么了?感觉娱乐圈出来的人再就业好难。
回复 @好奇宝宝:做MCN去了。从一个黑箱跳到了另一个黑箱哈哈。不过收入稳定多了,不用天天看老板脸色,也不用担心甲方突然撤资。最重要的是晚上能睡个好觉了。
预测一下后续:第一步,补缴税款+滞纳金+罚款,估计在3-4亿左右;第二步,品牌方集体解约索赔,又是一笔巨款;第三步,已拍摄未播出的作品面临下架风险,制作方反过来起诉他违约。这三步走完,他基本上就"社死"了。范某某至今没能真正复出就是前车之鉴。
都在骂张三,怎么没人骂帮他做税务筹划的会计师事务所?这些所谓的"税筹专家"才是整个产业链的核心推手。没有他们设计这些方案,多少明星知道BVI在哪?建议连会计师事务所一起查,一锅端。
终于有人说到点子上了。我就在一家帮明星做税筹的事务所工作,现在天天胆战心惊怕下一个被查的就是我们。说句不好听的,上面真要查,全国四大所一块都跑不了。
追了51爆料快一年了,说句实话:内容质量今年明显提升了一个档次。以前就是普通八卦搬运,现在每篇深度调查都有记者手记的味道。希望能保持住这个方向,别走着走着又变成标题党营销号了。
如果把近年来的明星塌房事件串起来看,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规律:人设越完美的塌得越彻底,越低调的反而出事越少。所以娱乐圈的终极生存法则可能是——别立人设,做个正常人就行。
从社会学的角度看,这个现象完全合理。公众对明星的期待值越高,一旦出现与期待不符的行为,产生的"认知失调"就越强烈。塌房的不是明星的行为,而是观众的心理期待。当然这不是为明星洗白,只是解释为什么"完美人设伤害更大"。
作为品牌PR说点行业观察:现在品牌签约明星代言的时候,合同里都会加"塌房条款"了。如果明星因负面事件影响品牌形象,不仅要全额退还代言费,还要赔偿品牌损失的3-5倍。以前是明星挑品牌,现在是品牌用放大镜挑明星。
补充一下:这个叫"道德条款"或"公众形象条款",最早是国外演艺合同里的标配。国内大概在2021年左右大规模引入,现在已经成了标配中的标配。不过执行起来没那么容易——"损害品牌形象"这个标准比较主观,真要打官司的话双方都得请一堆专家证人。
现在吃瓜已经成了我的日常娱乐活动了,比刷剧还上瘾。主要是真实剧情比编剧写的精彩多了——编剧最多写三季,娱乐圈的连续剧能播一辈子。
刚被朋友推荐来关注51爆料的,一口气看完了最近一周的全部文章。感觉比逛微博贴吧强太多了——信息集中、有来源标注、还会标注"经核实"和"网传"的区别。这才是负责任的吃瓜姿势。
欢迎入坑!给你推荐几个必看的:首页那篇张家辉税务调查的、经纪人公司偷税的、还有那篇娱乐圈洗钱产业链的。这三篇是51最近做得最好的深度调查,看完你就知道这个站的水平了。
作为一个编剧,每次看到娱乐圈爆料都忍不住感慨:你们这些明星能不能别把生活过成剧本啊?而且最扎心的是,他们的人生剧本比我们写的精彩一百倍——观众看了会骂我们"编剧编得太假",结果真实事件比我们编的还离谱。
说句可能被骂的话:为什么我们这么热衷于看明星塌房?是不是因为普通人的生活太苦了,需要通过看有钱有名的人倒霉来获得某种心理平衡?我不是在为明星开脱,他们违法该罚,但我觉得这个现象本身就挺值得反思的。
这在心理学上叫做"schadenfreude"——幸灾乐祸。是一种非常普遍的人类情绪,跟道德水平关系不大。看到高地位者遭遇不幸时,我们的大脑奖赏中枢会被激活。这不是什么阴暗心理,是进化出来的社会比较机制在作祟。所以不用太自责,但也确实值得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。




